生命不可承受之”侵”-合格绅士远离幼女

强奸幼女

昨天某摄影师的事件里,有一条聊天记录就是说到要等某14岁coser生日后“一拍即合”,看来这位摄影师还懂点我国刑法,在现实社会里就有两情相悦滚床单,而滚入警察局的事。昨天,国内某强奸多名幼女的官方还是执行了死刑。介于此,和邪社看来以后不但要科普性知识,还要普法了!

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偷尝禁果,殊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近日,浙江东阳一名17岁小伙因与12岁女孩发生性关系,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17日凌晨,东阳吴宁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她说,今年5月份以来,一位姓陆的东阳小伙子就一直与其12岁的女儿在谈恋爱,期间,两人还发生了性关系。

报案人是在东阳打工的张女士,安徽人。她告诉民警,女儿小美(化名)是2001年1月出生的,平时不怎么服从管教。尤其是一个多月前,她发现女儿经常和小强(化名)在一起后,就有时接连几天都不回家。为了能及时掌握女儿的行踪,张女士请了几次小强到家里来玩。可谁想到,两个小孩子在一起居然有了出格的行为。

6月16日那天,张女士在家收拾行李时,发现了女儿的一本日记,字里行间透露出,女儿和小强已经偷尝了禁果。有些恼火的张女士当即决定,将其带回安徽老家。然而当天下午,她带着女儿刚走出家门,小美就撒腿跑了。

17日凌晨3时许,张女士从一熟人处证实女儿和小强在城区的一家KTV唱歌。她便和几个亲戚朋友赶去找人,但小强拒不透露小美的行踪。双方为此起了争执,张女士无奈之下报了警。

让人意外的是,吴宁派出所的民警居然对这名17岁的小伙子也并不陌生。出生于1995年的他,小学毕业后在城区学做木雕,可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惹出了不少事。2010年12月,他因寻衅滋事被东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不执行拘留)。今年3月份,他又因伙同他人怂恿一个朋友到朋友家窃得价值近万元的黄金首饰等物案发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还处在取保候审阶段。
派出所里,小强交代,他是今年4月份在溜冰场里认识小美后,通过QQ聊天才开始谈恋爱的。其实他也明知小美未满14周岁,但是他出于好奇,还是和小美在朋友家里偷尝了禁果,“这一切都是小美自愿的。”他说。

6月17日下午,小强因涉嫌强奸罪被东阳市警方刑事拘留。

得知小强被刑事拘留后,他的父母也有些想不通了:明明只是和女友发生了关系,而且都是两情相悦的事,怎么就涉嫌强奸罪了?办案民警解释说,这是因为小美还未满14周岁,属于幼女,而我国《刑法》236条明确规定,只要明知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

强奸幼女

下面就是血淋的教训,这个官员也真是太丧尽天良了啊!

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永城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于6月18日被执行死刑。

经审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李新功强奸、猥亵11名幼女,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李新功不服,提出上诉。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被告人李新功死刑。6月18日,李新功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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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条回复 A 作者 M 管理员
  1. 天朝对啪啪啪幼女除了可以入刑弓虽女干罪外,还有个专门为某些人士设置的嫖宿幼女罪。前者最高可以直接毙了,后者顶多也就15年。

    • 转个稍理性文章 http://www.guokr.com/post/225505/
      大意就是在公众不把焦点直接放在司法公正,而是所谓的废除某个罪行上的话,真正嫖宿幼女的人会比现在判的更轻。

    • 又一个被天朝媒体导向了的青年……先去仔细看看两个在刑法上的各种区别吧……果壳那文不错的~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的确法理上这两罪名有相悖和冲突,也从侧面说明了我国的法律是有多不健全……

  2. 还是德国的化学阉割最狠…

    • 恕我孤陋寡闻 什么意思。。

    • 就是打针让下面“软绵绵”。

    • 恕我人穷智低 还是不懂。。

    • 让强奸犯 变太监 没收作案工具
      严谨的说:就是把生殖器官的机能用化学药剂破坏掉。
      通俗的说:用毒药让小鸡鸡,从此不能勃起。

    • 德国是这样的?? 太燃了吧

    • 通过化学药剂在一定时间内废掉你的勃起能力
      不过出于安全性和人道角度,很多国家使用化学阉割并不具备永久阉割能力,必须定期去打针

    • 直接打一针杀神经的药,把小弟弟的神经都杀死,就不会勃起了,大概。

    • 恢复宫刑,似有必要。

    • 有点丧尸啊~~

    • 貌似德国没有。。。。

  3. 14岁以上就可以啊喂!

    • 幼女的养成计划…

  4. 他们的共同点就是:都是一些人渣

  5. 在周五掉节操前普及法律知识

  6. 每次想到错过了自己16岁以前的美好时光就泪流满面,我的人生啊,错过了就不再来。

    • 深有同感~

  7. 天一,你在哪里!

  8. “明知”这个词有点微妙,如果那男的否认知道岂不是变成无罪?

  9. 看来还是应该学习与刚满14的少女拍拖的知识,即是LOLI又不违法。。。

  10. 作为一个萝莉控,个人在三次元里根本没找到过合格的萝莉(个人萝莉规范是16岁以下,最理想是8-12岁)。三次元萝莉真的很糟糕,又任性,又吵闹,又不听话!所以个人主观判断那被抓的只不过是想找个容易骗的肉便器来解决自己的性欲,而不是对三次元萝莉有爱。正直的萝莉控除了要H以外,还要对萝莉要有相当的爱!除非三次元里能培养出像二次元的萝莉,不然三次元的萝莉根本不可口!

    • 跪服大神(绅)士的高超(潮)研究

    • 资深萝莉控表示有个和我关系非常好的11岁小萝莉,还是个大美人坯子

    • 绅士是在等14岁生日吗?

    • 真绅士你好

    • “三次元萝莉真的很糟糕,又任性,又吵闹,又不听话!”大事实啊!
      8岁的表妹除了长的漂亮是萌点之外,这些三次元的缺点全都具备,确实让我……只能等被我彻底带入了二次元世界再长大那么几岁,她就懂得二次元的萌了,14岁就……
      回忆起小学初中的时候,难得有那么1个女同学是安静温顺的性格,平时没什么存在感所以没怎么在意,唉只怪那时图样啊……

    • 若成功灌输后,个人跪求入队!

    • 诶~任重道远啊

    • 主要是不听话啊,不够安静,否则妥妥的就好了~

  11. 绅士之道必是条苦海防路。。。
    作为一个萝莉控,对三次元严重失望,合法萝莉为稀缺资源而且好白菜都已经先被猪拱了,再加上性格好坏不知,可以说难以圆萝莉控之梦。。。

  12. 这个对天朝灌员无效,灌员啪啪幼幼不叫QJ,叫嫖宿。

  13. 萝莉是被衣服装扮的精美礼盒,除去包装就没了看头。
    于是得出结论——loli是用来欣赏,而不是食用

  14. 这是因为小美还未满14周岁,属于幼女,而我国《刑法》236条明确规定,只要明知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

    15到18内不犯法?

  15. 唯一一个死刑就是校长啊~也就是说各位绅士请注意,官小于等于校长的除非你不怕死,否则还是远离幼女吧~当然你官够大(那一定不缺钱)你可以放心的上了……

    • 没后台当做杀鸡儆猴吧

    • 杀鸡儆猴着这里用的不对,你觉得猴会被吓到?

    • 没权没钱的的确别吓到了

  16. 我就是滚进来看被捆绑的水菜丽的

  17. 没人吐槽昆德拉么?

  18. 跪求图片番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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